本报5月27日讯(记者 刘建李珍 实习生 曹卫红)长沙路和宜阳路路口的集装箱车祸造成了5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,集装箱车司机刘同星和两个车主田渤、田涛兄弟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(本报曾多次报道)。今天上午,四方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3个被告都构成交通肇事罪,其中司机刘同星被判刑6年零6个月,车主田渤被判刑4年,田涛被判刑5年。 去年10月27日上午,在长沙路与宜阳路路口,一辆集装箱大货车拐向宜阳路时失控,冲向路边侧翻后砸塌了路口的两间房子,致5人死亡2人受伤。今天上午,四方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,仅宣读判决书就用了40分钟。根据法院的审判,司机刘同星驾驶车辆造成特大交通事故,构成交通肇事罪,而车主田渤、田涛作为车辆主管人员、所有人,改变机动车发动机号、车架号,挪用号牌,指使、纵容开该车营运,从而引发交通事故,他们的行为也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针对肇事司机刘同星的辩解,法院认为,刘同星开车造成危险又转嫁危险,反而造成更大损失,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 据此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3人都犯交通肇事罪,对刘同星判刑6年零6个月,对田渤判刑4年,对田涛判刑5年。刘同星表示上诉,田渤田涛兄弟则表示要考虑考虑。据介绍,这是岛城首起因为交通肇事罪追究未驾车的车主刑事责任的案例。 记者还了解到,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已经中止审理,到目前为止,共有10件民事赔偿案件在四方法院立案,其中人身伤害赔偿7件、财产损害赔偿3件,当事人起诉索赔金额将近300万元。刑事判决生效之后,民事赔偿部分将恢复审理。 本案中死者王振青、孙芝兰、郭秀珍家属的代理律师赵律师告诉记者,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能提出精神赔偿,因此本案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将另外提起民事诉讼。据赵律师介绍,他代理的这三家共提出了民事赔偿80余万元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肇事车辆的挂靠公司交运集团已经拿出了200万元赔偿金,目前两名重伤人员已经出院。
●案情回放 去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,长沙路与宜阳路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:一辆集装箱大货车从长沙路左拐上宜阳路时失控,冲向路边侧翻后砸塌两间房子,7人来不及躲避被甩飞的集装箱及坍塌的房子压住,致使5人当场死亡,两人受重伤。由于集装箱太沉,营救人员动用了大吊车将集装箱缓缓吊起,压在下面受重伤的王某和宋某得救,被送往医院救治。 民警调查发现,该车涉嫌挪用号牌,司机刘同星和车主田渤、田涛随后被抓获,四方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3人提起了公诉。今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,此案在大山监狱第二审判庭开庭,近百人旁观了此次开庭全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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