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了房子又私自出租
2008-05-11 10:08:00 作者: 来源: |
本报5月10日讯(记者 陈博)两年前,市民杨红娟(化名)将一套住房卖给了市民郑明(化名),因为郑明未能将房款付清,杨红娟又在房屋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。去年5月份,郑明决定将房屋转售以偿还剩余房款,但因租房户迟迟不腾房,杨红娟和郑明双双成了被告。 据郑明介绍,2006年10月,他从杨红娟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屋,并办理了过户手续。由于还欠5万元房款没有付清,杨红娟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租了出去,并收取租金。郑明称,去年,他和杨红娟商定,把房子卖掉偿还欠款。在杨红娟的介绍下,郑明把房子卖给了市民王洋(化名),2007年5月底,王洋付清了全款。但由于租房人迟迟不腾房,房子在王洋付清房款两个月后仍未交付。王洋遂将杨红娟和郑明告上了法庭,索要违约金15000元。 近日,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,郑明赔偿王洋违约金15000元。郑明表示,自己随后会向杨红娟索要赔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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